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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衡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5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浏览次数:105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衡阳市委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衡发〔2019〕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衡阳市教育局直属32个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50名,编制使用计划经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报考普通招聘岗位者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报考"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者年龄要求:①符合在岗教师"绿色通道"条件报考人员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②符合毕业生"绿色通道"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退役军人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符合毕业生"绿色通道"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报考直接考核岗位者年龄要求:①高级职称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公费师范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年龄以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三)学历学位证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求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报考高职教师岗位者须于2027年7月3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岗位要求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具体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五)普通话证要求

语文教师岗位报考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其他要求

1.专业要求:以教师资格证标注学科为准;岗位另有要求的,须同时具备具体岗位条件要求。

2.绿色通道条件:报考"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者须符合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其中,招收"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符合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毕业生类条件;招收"在岗教师"岗位的,须符合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在岗教师类条件。

近三年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毕业且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截至2024年9月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6.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6月4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至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2.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衡阳市船山实验中学(华新开发区延安路32号)

政策咨询电话:0734-8811312或0734-8811335;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60509。

3.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资格初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4年9月1日)或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4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且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4)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岗位要求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可以查询,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属于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报考者,可提交《承诺书》(附件4)参加资格初审,并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承诺书》上所承诺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高职教师岗位报考者可暂不提供;

(5)普通话证(报考人员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普通话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可以查询,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除高职教师岗位外,其他教师岗位须于本公告发布日(含)前取得;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岗位还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须于本公告发布日(含)前取得);

(7)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荣誉(奖励)证书须于本公告发布日(含)前取得;其他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以师范类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及大学成绩单(含师范教育专业课程)盖章复印件;

(9)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5)。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10)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需要咨询或有其他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向招聘学校咨询(工作时间)。

4.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衡阳市教育局研究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招聘计划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最低合格分数线

(1)仅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公费师范生的岗位和高级教师职称岗位,设置面试成绩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2)"绿色通道"招聘岗位和普通招聘岗位,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相应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为1的岗位不再缩减。

"绿色通道"招聘岗位和普通招聘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含缩减计划后仍未达3:1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资格复审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情况,"绿色通道"招聘岗位和普通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中若出现不合格者、弃权者或因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均不进行递补。

(三)考试

1.考试对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考试方式

(1)报考直接考核岗位者

考试方式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直接考核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报考"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者

考试方式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若参考人数过多,则视情况统筹决定分组,另行公告。

(3)报考普通招聘岗位者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试教,上微型课),先笔试后面试;普通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普通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普通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占20分。笔试分学科(专业)分别制卷,笔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面试内容:面试(试教,上微型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试教(上微型课)时量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报考直接考核岗位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2.报考"绿色通道"招聘岗位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3.报考普通招聘岗位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衡阳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学校负责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衡阳市教育局审定,由衡阳市人社局按规定核准备案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按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内部岗位竞聘结果确定岗位等级,学校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或者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拟聘用人员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衡阳市教育局规定时间(《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明确的聘用起算时间起90日内)按时转入档案等人事相关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原则上须最低服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试用期(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一)招聘工作在衡阳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由衡阳市纪委监委、中共衡阳市委编办、衡阳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734-8811312/8811335(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六、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看通知,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未及时查看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1: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3年修订)

附件3: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4:承诺书 (模板)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衡阳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


原公告链接:

https://www.hengyang.gov.cn/edu/xxgk/rsxx/20240527/i3381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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